议会介绍
议会组织
议会组织
议会组织
议员
- 选区 : 根据居民普通、平等、直接、秘密选举选出
- 议员正数 : 13名(甲选区:2名,乙选区:3名, 丙选区:3名, 丁选区:3名, 比例代表:2名)
- 任期 : 4年(但,补选议员的任期为前任议员的残余任期)
议长 · 副议长
- 议会通过不记名投票从议员中选举议长和副议长各一名,任期为2年。
- 议长代表议会,整理议事,维持会场秩序,监督议会事务;副议长在议长不在时代行议长的职务。
常任委员会
- 西区议会由议会运营委员会、规划行政委员会、社会都市委员会等3个常任委员会组成;各常任委员会审查所管辖范围内的议案和请愿审查等事项。
- 常任委员会的委员由议长推荐,通过本会议决选任;除议长之外的所有议员成为一个常任委员会的委员。(但,议会运营委员会的委员可兼任)
- 常任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从选任之日起两年。
特别委员会
- 特别委员会为了临时审查.处理特殊案情,通过本会的议决组成。
- 特别委员会的任期不确定,所审查的案情终结,特别委员会及其委员的资格也随即消灭。